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以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
8.1. 营办商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排除未经授权人士查阅个人资料。
8.2.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资料绝不会转移给第三者,除非与现行法例的实施有关,或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营办商将资料转移给第三者,以履行民事合约所规定的义务。
8.3. 如果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来独立更新它们。
emivn@yandex.ru 8.4。 个人数据处理的期限取决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的实现,除非合同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用户可以随时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来撤销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emivn@yandex.ru 标有"撤回同意处理个人资料"。
8.5. 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信设施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所有信息均由指定人员(运营商)根据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进行存储和处理。 个人资料的主题及/或指定文件。 运营商不对第三方的行为负责,包括本段中指定的服务提供商。
8.6. 个人资料当事人对转让(不允许查阅)以及对允许分发的个人资料的处理或处理条件(不允许查阅)所规定的禁止,不适用于在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处理个人资料的情况。
8.7.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8.8. 运营商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题的形式存储个人数据的时间不超过处理个人数据所需的时间,除非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由联邦法律规定,即个人数据主体是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
8.9. 终止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可能是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到期,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终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以及识别